中新社北京6月8日电 根据中国商务部8日发布的消息,中国已明确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补贴标准、范围和条件。其中,提高了提前报废更新车辆的资金补贴额,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。 财政部、商务部发布有关公告称,继续对符合一定条件、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、农村客运车辆,以及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。 公告称,为增强补贴政策的吸引力,城市公交、农村客运、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由15000元人民币、10000元、5000元调增到18000元、11000元、18000元。 公告表示,为体现资源节约,适当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,将城市公交、农村客运、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分别由7至9年、4至8年、7至9年调整为8年以上(含8年)、6年以上(含6年)、10年以上(含10年)且不到1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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