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连锁”一词在我国使用较早,本意是指“锁链或链子”,如《宋书•索虏传》中“虏法,获生将,付其三郎大帅,连锁锁颈后”即是。作为一种商业经营形式,最早起源于美国。世界上第一家连锁店,是由纽约市一家小茶叶店首创,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。目前,连锁已成为各国商业、服务业甚至产业的一种流行经营形式,现在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。
我国政府在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等法规中,对“连锁”作了政策性界定。连锁经营是指通过一定的联结纽带,遵循一定的规则,将众多分散孤立的经营单位联结在一起,并按照规则的要求进行商业运作。连锁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,是在连锁体系内实行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统一标识、统一经营方针、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,其本质特征集中表现为分工专业化、作业标准化、形象一致化等方面。
从国外连锁业的百年发展实践来看,连锁经营从最初以单一所有权形式即直营连锁的形式出现,逐渐演变成了直营连锁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三种形式并存的局面。我国以前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也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,如原国内贸易部1997年印发的《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》中即是如此界定。
所谓直营连锁,是指连锁公司的门店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,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。总部对各门店的人、财、物及商流、物流、信息流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。
所谓自由连锁,是指由分属于不同资本的独立的零售商自愿组成的,实行共同进货、统一配送、共同促销等的契约型联合体。
所谓特许连锁,是用特许经营方式结成的连锁组织,各个加盟店(被特许人)因为有共同的总部(特许人),并使用统一的经营模式、统一的企业形象,有的还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等,从而具备了“连锁”的特征。因此,连锁经营是一个种概念,而特许经营是一个类概念,是连锁经营的模式之一。有人把特许经营作为与连锁经营平行、并列的概念,是不准确的。捷瑞目前开展的“加盟”工作,就是“特许经营”。
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、自由连锁有比较明显的区别: 一、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1、产权关系不同。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,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,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;而直营连锁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,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、集中管理。这是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。 2、法律关系不同。特许经营中特许人(总部)和被特许人(加盟店)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,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,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。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。 3、管理模式不同。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,特许人(总部)是转让方,被特许人(加盟店)是接受方,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。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,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。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,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,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,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,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。 4、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。直营连锁的范围一般限于商业和服务业,而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得多。
二、特许经营与自由连锁的区别 1、特许经营是总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对一的特许经营合同成立的,而自由连锁是加盟店自发、自愿共同结成的组织。 2、特许经营的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存在纵向关系,各加盟店没有横向联系。自由连锁的加盟店之间则存在横向联系。 3、自由连锁是由加盟店集资组成,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总部利润中作为战略性投资的、持续性的利润返还,而特许经营中没有这种总部对加盟店的利润返还机制。 4、自由连锁成员店的经营自主权比特许经营加盟店多,相互联系更为松散。 5、特许经营加盟店在合同期内不能自由退出,自由连锁店可以自由退出。 6、自由连锁的总部一般是非营利性机构,不收或收取少量的会费。特许经营中则有特许经营费用和保证金等。 7、特许经营体系通常依托于特许人开发的某些独特的产品、服务、经营方法、商号、商誉或者专利之上,而自由连锁则没有这些特点。
|